玉 的概念歷來並無十分嚴格的定義。在中國被稱爲「玉」的礦物種類十分龐雜。一般而言,符合美觀、堅硬、溫潤等特點的礦物皆可能被稱爲「玉」。同時,也有一些礦物符合通常對於玉的定義,但習慣上並不被稱爲「玉」。以下是古今不同文獻對於「玉」的定義:
《新華字典》(商務印書館)定義「玉」為細膩、光澤、略透明的石頭。
《中國大百科全書》定義「玉石」為天然、美觀、細膩、堅韌、光澤、柔潤之岩石,並謂一般指硬玉和軟玉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珠寶玉石鑑定標準(GB/T16553-2003)》對「天然玉石」的定義:「由自然界產出的,具有美觀、耐久、稀少性和工藝價值的礦物集合體,少數為非晶質體」。
另外,出於商業上的目的,一些商家也為某些傳統上不被視爲「玉」的材料(包括人工合成材料)冠以「某某玉」的名稱。由於「玉」本身並無嚴格定義,這樣的命名一般也不被視爲非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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